江苏睢宁县工商局花300万盖楼后租房办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07:4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江苏睢宁县工商局花300万盖楼后租房办公
李祥云真是“有苦难言”

江苏睢宁县工商局花300万盖楼后租房办公
从左向右依次为:丁建平、周宁、李祥云

江苏睢宁县工商局花300万盖楼后租房办公
好一座大楼,谁是主人谁是客

  江苏省睢宁县工商局辛辛苦苦盖了座办公大楼。不料竣工后,大楼产权却归了开发商“富宁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拿出300多万元建房的工商局不仅要“租”自己的房子办公,而且还倒欠富宁公司高达1552万元的违约金。这事儿听起来简直就像是天方夜谭。

  勾勒“暴富路线图”

  2002年底,因城市建设需要,江苏省睢宁县工商局原办公地点将要进行拆迁,要另外择址建新楼。很快,这个利好消息就传到了富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卜忠的耳朵里。这位董事长立刻意识到,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可让卜忠烦恼的是,自己与时任睢宁县工商局局长的李祥云并不算是很熟。卜忠苦于和李祥云搭不上话,连不上线。

  说来也真是巧,恰恰就在此时,李祥云的小舅子梁峰却正好有事求到了卜忠头上。原来,梁峰看中了卜忠早先开发的县城某小区的两间门面房。梁峰托人找到了卜忠,希望他在价钱方面能给自己一些“照顾”。卜忠得知梁峰与李祥云的特殊关系后,喜出望外。他二话没说,很“仗义”地给了梁峰大幅度的“优惠”。于是顺理成章,卜忠与梁峰很自然地就有了“交情”。

  不久后的一天,卜忠打电话把梁峰约到了自己办公室。几句寒暄之后,卜忠就把话题引到了李祥云的身上。卜忠对梁峰说:“我现在有件事想跟李局长商量商量,我跟他不熟,也不好直说,请你给他带个话……”

  随后,卜忠道出了自己早就盘算多时的计划。“我们公司打算在县城开发一座商住楼,前期准备工作已经有些眉目了,但公司资金不宽裕,暂时还没有动工。我打算把这座商住楼的图纸修改一下,盖成办公楼卖给工商局。不过,要由工商局先出资。你给李局长捎个话,只要资金跟得上,利润我跟他平分!”卜忠还找来了一张纸条,在上面加减乘除一番演算后,神秘兮兮地把嘴巴凑到了梁峰耳边说:“这座楼盖下来,利润保证不会低于140万元!”卜忠还“大方”地表示,除此之外,将来李祥云的孩子若在外地买房,他还要再给“添上”一部分钱……

  就在当天晚上,梁峰拿着卜忠那张“计算利润”的纸条,来到了姐夫李祥云的家。

  时年不到50岁的李祥云,官场上一直顺顺利利。他曾做过10年乡党委书记、7年县工商局长。因为一直大权在握,在社会上很是风光。平日里,他也是仪容整洁、皮鞋锃亮,一副做官的派头。

  听罢小舅子说明来意,再看到卜忠那张龙飞凤舞计算利润的纸条,李祥云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却已经狂喜不已。他也知道,卜忠之所以“慷慨”地答应分给自己“一半利润”,分明是在打“借鸡生蛋”的如意算盘。但一想到即将到手的70万元巨款,李祥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他立即拿定了主意要与卜忠“合作”。此刻,这张巴掌大的小纸条,简直成了李祥云眼中的“暴富路线图”。

  局长“笑纳”六万

  在卜忠“致富路线图”的指引下,李祥云果然对卜忠即将开发的那个楼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一天,他带着副局长丁建平、局长助理周宁一道来到了卜忠的办公室,就双方“合作”事宜进行了初步洽谈。卜忠拍着胸脯保证会把大楼建好,要“搞个形象工程出来,提高自己公司的知名度”。而李祥云则说,工商局的购楼资金是上级拨款,也不会有问题。二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很快,李祥云“预定”富宁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为办公用房的提议得到了局领导班子的同意。工商局还成立了“基建领导小组”,组长是丁建平,周宁任副组长。

  周宁是李祥云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平时就掌管着局里的财务大权,如今更是基建负责人之一,卜忠便把“公关”重点放到周宁身上,时不时对其施以小恩小惠。二人各有所图,很快称兄道弟,打得火热。

  2003年2月25日这天,丁建平、周宁代表工商局与富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卜忠正式签订“楼房预定协议书”。一看到这份协议,周宁就觉得有点不大对劲。原来,卜忠拿出的这份“协议”,并不是建设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合同,而是富宁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起草的。协议中没有最起码的房屋面积、售价等条款,竟然规定楼房的造价在建成后“经评估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还要求工商局在大楼开工之前预付10万元的“定金”……正当周宁满腹狐疑之际,见到卜忠给自己递了个眼色,周宁心领神会,拿起笔跟丁建平一道在协议上签上了大名。

  事后,卜忠“推心置腹”地对周宁说:“这10万元的定金,我自己不会要。这钱到账后由你拿去帮我打点关系,这件事情你一定给我办好啊……”周宁这才明白卜忠的用意,当天就把卜忠的话告诉了李祥云。

  就在签完协议四五天后的一个下午,周宁接到了卜忠的电话,告诉他工商局10万元的“定金”到了富宁公司的账户上,让他到办公室来取。周宁悄悄地打的来到卜忠的办公室,拿到钱后就直接去了李祥云的家中。

  “李局长,这是卜忠给的‘协调费’。”看到装有10万元现金的牛皮纸袋,李祥云还有些矜持,跟周宁客套了两句:“这样好吗?”周宁也故做为难状,说:“卜忠非给不可,我也没办法。要不,我先拿走4万元,剩下6万元先放在你这儿吧。”说着,周宁从牛皮袋中摸出4沓。李祥云在半推半就中一下子就“笑纳”了整整6万元。

  出了李祥云的家,周宁又赶回工商局,来到丁建平的办公室,分给丁建平2万元。丁建平倒是没有客气,爽快地把这笔“协调费”锁进了办公桌的抽屉内。

  得知周宁已经把10万元协调费“打点”完毕,卜忠很高兴。但这个项目毕竟是一笔“大买卖”,这区区10万元钱能否填满对方的胃口呢?想来想去,卜忠似乎还有些不放心。为了稳妥起见,他在2003年3月份的一天和中秋节前,先后两次登门“拜访”李祥云,每次各送上现金2万元;此后的2004年的春节和中秋节,卜忠还给李祥云分别送上1万元的“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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